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委托我公司,协助办理保险业务。本公司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和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按照《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应履行客户告知义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名称: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
(三)机构注册地:广州市南沙区双山大道5号1220房
总部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101、2102房
(四)许可证名称:保险中介许可证,机构编码:260320000000800
(五)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5年6月23日
(六)业务范围: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七)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港、澳、台除外)
(八)联系方式:400-6133-999
(九)分公司名称及住所:
二、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只有持有《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证书》的人员方可从事保险经纪业务,您可要求本公司业务人员出示《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证书》,并可通过登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http://iir.circ.gov.cn/)查询业务人员持证情况。
三、业务佣金由承保公司向本公司支付,本公司不会直接向您收取佣金(为您提供风险管理咨询顾问服务的业务例外)。通过本公司安排保险的费用成本将不高于您直接选择保险公司投保所花费的成本。
四、您所投保的保险产品的承保公司请参见保单。获取保单凭证后,请您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或者除外责任、被保险人权利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犹豫期解除合同、退保损失、保险新型产品费用扣除及投资风险、健康保险、现金价值、等待期等内容,并可要求本公司业务人员对上述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五、如果您投保的是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的个人人身产品,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向您提供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基准内容的《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着重对投保人的保险合法权益、投保注意事项等进行提示,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投保前务必认真阅读《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
六、请向本公司业务人员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于索赔时效、保险公司理赔时限、合同中止与失效、未成年人投保限额、保险标的转让、重复保险等的相关规定,以及不履行告知义务、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夸大事故损失、申报年龄不真实等情形导致的法律后果。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经纪机构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公司已按照《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投保了保险经纪人职业责任保险。
九、其它重要告知事项:
(一)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与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您还可登录www.ccib.com.cn或关注本公司微信:订阅号(ccibdingyue)和服务号(ccibcn)进一步了解本公司情况。
十、如果您发现本公司从业人员存在误导行为及其它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行为,请注意保留书面证据或其它有效证据,可向本公司投诉(电话:400-6133-999),也可向当地银保监局或保险行业协会反映。